刚经过信息产业的洗脑,前额和太阳穴还被一堆线路和程序煨得发红,你以为抓住了时代脉搏,在职场中可以大块朵颐了。可结果还是又一次在梦中被叫醒:快起来工作,落伍生,今天开始进入文化创意时代!
文化创意时代?于是,你赶紧把刚背了一天的软件包扔在一边,拿起资料框去寻找创意时代的产业。你懵懂之中发现了英国人的描述: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通过对源自个体的创见、技巧和天赋等智力活动进行知识产权的生产和开发,以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相关产业。通常包括广告(Advertising)、建筑艺术(Architecture)、艺术和古董市场(Art and Antiques Market)、手工艺品(Crafts)、设计(Design)、时尚设计(Designer Fashion)、电影与录像(Film and Video)、交互式互动软件 (Int eractive Leisure Software)、音乐(Music)、表演艺术(Performing Arts)、出版业(Publishing)、软件及计算机服务(Software and Computer Services)、电视和广播(Television and Radio)等。此外,文化遗产、旅游和博物馆行业也被认为与创意产业关系密切,尤其是在服务方式方面适合于创意产业的定义。
你揉揉眼睛,英国人在说什么?文化创意产业不会就是软件、电子出版、电子音乐、电子制图和计算机艺术设计吧,如果是这样,是否还有网络影像、芙蓉姐姐、山花妹妹之类啊等等?你想起前天晚上给一家网络论坛写的关于网络视频聊天的热评,似乎找到了一点感觉。但你又理智得拍了下脑门,这几年被这类鲜词捉弄了N的平方次,已近不惑之年,还是稳重点好。于是你继续拜读被脚注成为博导和意见领袖的论述:
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①创意产业的源泉是个体独特的创意;②对独特创意的知识产权生产;③对知识产权的市场推广;④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关于创意产业的边界(boundaries),特别是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及娱乐业的交叉争论一直很大。很显然它们之间有重叠的部分,不过特别工作组采用的该定义有它的优点,即人们可以直接从中领悟创意产业需要经济回报,而且这种回报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来实现的。
文绉绉的,到底什么是文化创意产业?这些老教授们以及被控制了脑袋的官员们搞清楚了没有?你觉得胸口有点堵,有几多被戏弄的情愫在上升。你唯一的选择只有继续往下读: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和内涵,学者和政府部门的观点不尽相同。学者David Thorsby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指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为内容并具有创意的生产活动,拥有智慧财产权与传递某些社会意义的功能。创意产业的核心在于有创意的理念,但外显的形式可以是多元而不同的。他以同心圆来描绘文化创意产业的范围,最核心的为“创造性艺术”;第二圈为艺术成分较低但具高度文化意涵,但不像第一项为纯粹艺术;第三圈为有时候具有文化的内容,如观光、广告与建筑。David Hesmondhalgh认为:文化产业的主要特点在于创造与流通文本。以文本为文化产业特质的核心在于它能影响我们对世界的看法。所以,观察文本以何种形式、方式来传播、什么样的企业组织来发行、外在的法律市场环境等,皆是研究文化产业的重要课题。核心的文化产业包括:广告营销、大众传播、影像产业、网络产业、音乐产业、印刷出版与Video和计算机游戏。
好像有点眉目了。但是有没有权威的说法呢?现在的媒体精英们为了赚取眼球,与所谓的专家学者合谋,肆意指点天下之事,还冠冕堂皇地声明“本人与某某思潮不存在利益关联,本人之点评公正客观”云云。权威的就是官方的,继续往下读吧:
法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定义为:文化产业一词着重可复制性。其文化产业包括传统文化事业中特别具有可大量复制的产业上。芬兰政府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意义内容”的生产,文化产业包含传统与现代、从生产到流通的文化与艺术,强调艺术工作的再生产性,文化的创意精神,将艺术与文化的生产视为企业的风险性,注重文化与企业经营的关系。英国政府认为,文化创意强调个人的创造力,个人的灵感、理念、技艺才是创造价值的重心,文化创意产业是以产业群聚的概念来思考个人的创作,个人创作是群聚中创意互动的基础,但个人可作为创意产业的企业特质来思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创意产业内涵有以下分析:结合创意生产和商品化等方式,开发本质为无形但受著作权保护的文化内涵,以提供物质的商品或非物质的服务。但“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相互区别,表现在:首先是范畴不同:“文化服务”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与非商品领域;“文化产业”指那些具有文化作为内容的产业,足以在市场与商品运作的领域逻辑中持续运作下去;其次是价值取向的不同:前者在使用价值上有其存在价值;后者进一步展现其在市场上的交换价值。再次是行政理念的不同:前者施政理念在于文化事业的资金人力需由政府提供,以满足文化基本权。后者着重可以产业化与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则该给予适度的辅导,并期待产业的发展能带动相关文化的表现。
越读越犯困,联合国什么时候成了老夫子了,给文化创意产业下的定义读起来像哲学系新生写的读书笔记,但愿他们自己能懂,否则全球经济就要跟着忽悠了。你定了定神,咬了一口早餐面包,看着包装袋上喜刷刷的广告词“持本包装袋可以参加网络抽奖!”,你终于恍然大悟:什么文化创意产业?不就是打着文化的招牌去挣钱吗,文化是个筐,红钞绿钞往里装。有一组挣钱的数字是最好的说明:
“泰坦尼克”票房收入共18.4亿美元,海外收入占12.3亿美元;“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票房收入共9.8亿美元,海外收入占6.6亿美元;“007”系列电影带动BMW及OMEGA等商品热销;透过电影、电视等手法传达给消费者的商品印象效果是一般广告的2.5倍;美国迪斯尼的衍生商品:主题乐园、玩具、文具、食品、儿童用品等;2001年日本整体动画市场发行收入约1200亿日元,但日本专门制作动画主题玩具的制造商万代在2001年的营业额就达到1187亿日元;《魔戒》带动了新西兰观光;韩剧《蓝色生死恋》带动了韩国南怡岛、春川观光┅┅
吃完面包,把包装袋塞进上衣口袋,你感觉今天的收获沉甸甸的,一步跨进了文化传意时代,几多欢喜几多惆怅!不过要做到昂首挺胸你还没有底,于是你想不如下午给在大洋彼岸给盖茨当秘书的表弟打个电话,请他问问比尔微软算不算文化创意产业,如果算,文化创意产业这一关你就算过去了,明天上班还可以背上前天刚买的软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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